“你要干什么?”
看着朱利乌斯鬼鬼祟祟的行为,曹冲之拦住了朱利乌斯前进的步伐。
朱利乌斯皱了皱眉头,暗喊一声麻烦。
这个魏国小鬼不知道为什么能得到皇帝的宠幸,和皇帝几乎形影不离。
皇帝还愿意听从他在军事上的建议,打了几场不错的胜仗,于是他的地位渐渐崇高了起来。
禁卫军里不少人都挺佩服这个渡海万里来到罗马的魏国贵族年轻人,觉得他很有勇气,远涉重洋不惧风暴,有勇气来到万里之外的外国,一个人在这里生活,漂泊。
这种勇气非常值得钦佩。
顺带着他们也更加倾慕那个强大富庶的魏帝国——近些年不断有人从魏帝国返回,带回了大量魏帝国的商品和魏帝国的见闻,把魏帝国描述成了一个强大的富庶的天堂之国。
也不断有魏帝国的商人、官员抵达罗马,和罗马人日常交流。
双方往来日渐密切,关系很好。
回来的人往往都不住地称赞魏帝国的繁荣富强,还有各种便利的设施,以及非常美味的食物等等。
他们带回来的商品也非常受欢迎,往往能买到一件来自魏帝国的商品对于一个罗马家庭来说是值得炫耀的事情。
民间尚且如此,官方更是如此,很早以前,大概是凯撒的时代,罗马帝国就盛行穿汉朝的丝绸,现在更是如此,很多来自魏帝国的衣服还有布料都被权贵之家争相购置。
魏国有什么新的时尚潮流,罗马帝国都能通过海商很快知道,然后争相效仿。
爱屋及乌之下,这个来自魏国的贵族年轻人当然受到了很多罗马贵族的追捧。
所以各种意义上这个小子都非常麻烦。
卡拉卡拉对他的信任超越了很多人,一些跟随卡拉卡拉很久的亲信都得不到如此信任,甚至连上个厕所都要他在外面守着才放心。
而现在,这小子成为他和卡拉卡拉之间唯一的阻碍,没有这小子,他就能顺利行动。
“我要解手。”
不能打草惊蛇。
朱利乌斯如此想到。
他只能与曹冲之交流,试图通过曹冲之的阻碍,顺利去到卡拉卡拉的身边。
“解手?去另外的地方,皇帝阁下在里面,难道你想和皇帝阁下一起解手?”
曹冲之满脸疑惑地看着他。
早就听说罗马有不少人有的癖好,不喜欢女人,喜欢搞基,来到这里以后时不时就能看到几个男人凑在一块搞来搞去,那画面简直无法直视。
但是曹冲之万万没想到这些家伙居然连卡拉卡拉那个糙汉子都有兴趣?
这也太禁忌了吧?
感受到曹冲之诡异的眼神,朱利乌斯只能立刻否认。
“额,其实也不是这样,我……我有点事情想要和陛下商量。”
“事情?”
曹冲之心中警铃大作:“等皇帝阁下方便完了出来再说,你去别的地方吧。”
朱利乌斯十分无奈,但是看着对方已经一脸警惕的模样,只好转身离开,想着另外找机会再做这样的事情。
他转身准备离开,却忽然意识到小树林里面根本看不到外面,外面当然也看不到里面,这里实际上他只需要面对曹冲之一个。
没人关注这里。
那么我如果突然袭击杀掉这个小鬼,然后杀掉皇帝,不照样没有人可以阻止我吗?
时间上根本来不及,就算有人发现想要阻止也根本阻止不了。
朱利乌斯这样想着,咬了咬牙,决定照着这样的想法去做。
不这样做,自己就要死,一定会被卡拉卡拉这个喜怒无常的家伙给干掉。
不把他干掉,一定会死!
对!一定会死!
为了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