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后的清晨,佛利德斯牧首、齐格弗里德皇长子,以及奥萝克希娅巴塞留斯女公爵齐聚邓肯要塞,与乌塞因巴塞留斯公爵一同带领亲卫队打开要塞东门,迎接岗比斯王国的先锋军。
齐格弗里德腓特烈身穿精心挑选的礼仪铠甲,头戴彰显撒桑皇子身份的紫金头盔,一袭血红色的熊怪披风宛如饱蘸鲜血的旗帜悬在他的背后,冲淡了礼仪铠甲的华丽,衬托其厚重威严,让撒桑帝国的皇长子平添一份英武肃杀的非凡气质。
礼仪铠甲强调华贵美观,篆有腓特烈家族的血狼纹章,点缀红宝石装饰,看起来威风凛凛,但繁复的结构不适合用来战斗。尤其火之季的二月,礼仪铠甲套在身上又重又热,非常的不舒服。身为资深骑士的齐格弗里德披挂礼仪铠甲和熊怪皮斗篷,倒也不觉得有多难受,反而庆幸自己的选择。
接待千里赴援的奥古斯特长公主和金眼伯爵,腓特烈家族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当然充分表达撒桑皇室的诚意。战争期间,隆重的欢迎仪式,盛大的宫廷一切尽免,为了体现腓特烈皇室对罗兰奥古斯特公主殿下的重视,齐格挑了一套自己最喜欢的宫廷礼仪铠甲,惹得宫廷总管大发牢骚,说他有损撒桑皇族的尊严。因为礼仪铠甲象征忍耐、谦卑、守卫的品德,是属于下位者的装扮,皇长子只有在某些特定场合,才需要穿戴礼仪铠甲。比如,守卫先祖墓园、接受大主教的圣光祝福。
宫廷总管乔森的原话罗兰奥古斯特殿下既不是腓特烈先祖的精神象征,又不是代表光辉之主的仆人,你穿礼仪铠甲去迎接她,别人还以为腓特烈皇帝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是她的守护骑士。
乔森懂什么?罗兰公主不拘俗礼,喜爱新奇的事物,巴塞留斯家的铠甲工艺当今一流,如果我不穿戴礼仪铠甲,在巴塞留斯家的黄金骑士面前哪有半点存在感?何况我身为撒桑帝国的皇长子,岗比斯的两位殿下要是把我当成巴塞留斯的跟班,那才叫有失皇室体面……齐格的眼角余光扫过两位巴塞留斯公爵身上的战斗铠甲,不禁暗暗得意。在场所有人都是一身战斗装备,唯一的礼仪铠甲凸显出他的卓尔不群,他相信岗比斯先锋军的将士第一眼就能看到腓特烈皇族的第一继承人。
佛利德斯牧首对齐格的装扮较为满意。黄金骑士之间的会晤,没有试探与转圜,三言两语就能敲定重大决策。这样的场合,白银骑士都没有发言的余地,齐格弗里德最好别来,可他既然来了,也不能让人视而不见。撒桑帝国的皇长子穿礼仪铠甲恭迎高贵的太阳精灵兰德尔殿下,足见腓特烈家族的诚意和谦虚。
远方的风带来六足迅龙的低吼,立刻引起角狼和鹰狮的警觉,侍卫们连忙安抚躁动不安的战兽,发出是友非敌的指令手势。随后,大地隆隆震动,岗比斯的战兽骑士披着金色晨曦出现在地平线上。他们总共一百多人,有的人身穿精金铠甲骑士,有的身穿精金鳞甲的见习骑士,有身穿暗红皮铠的轻骑兵,也有全身锁甲的精锐士兵,或骑着狰狞的六足怪兽,或骑着神骏的陆行猛禽,或骑着长角的座狼,或骑着雄健的战马,唯一相同的是那股大战凯旋的肃杀昂扬之气。
佛利德斯暗暗点头,微笑说道“岗比斯的六足迅龙是人类国度体型最大,力量最强的异化战兽。”
“也是长的最丑,吃的最多的异化战兽……真不知道,岗比斯王国怎么能养的起一千多头迅龙?”
传奇战斗牧师肯特接口笑道“我驻守人马丘陵的渡鸦的时候,见识过迅鸟轻骑兵的厉害。这种陆行猛禽虽然有负重差,体能不足的缺点,但它们眼睛聚焦,目光锐利,听觉嗅觉都很灵敏,脖子可以灵活转动,便于观察四周的动静,天生擅长配合捕猎。它们冲锋的速度快的惊人,而且擅长越障和急速转向,身线却能保持稳定平衡。迅鸟轻骑兵是唯一能够协同战兽骑士作战的骑射兵种。我当时就断定,兰德尔殿下一手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