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看到夏梦,叶天的心跳就情不自禁地加快。
他早就忘记了,这种特殊表现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或许是在高中就已经有了萌芽。
任何时候,夏梦都是他心中最美的女神,其他女孩子无法相比。
刘萍亲自搬了把椅子,放在床边,用袖子擦了擦,请夏梦坐下。
她和叶大勇看着夏梦的时候,神情都有些拘谨,就像之前他们告诉叶天的,自己家的情况根本配不上夏梦,人家只会瞧不起,说他们叶家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人逢喜事精神爽,叶大勇现在的声音高了很多,而且刚刚拿了十万块奖金,财大气粗。跟夏梦聊了几句,就安排叶天:“中午出去,找个好馆子,请夏梦吃个饭,我来付钱!”
护士长笑起来:“叶大叔太瞧不起人了,孙院长的千金,已经是第二次到我们骨科这边来了,上一次那么简陋,让夏梦吃盒饭,到现在我心里还过意不去,今天中午,你们谁都别管了,我让小护士从餐厅那边订餐,一定让大家吃得满意!”
夏梦笑了:“那多不好意思,我是来探望叶大叔的,现在变成蹭饭了!”
一家人哈哈大笑,其乐融融。
中午,护士长果然派了四个小护士,抬着两个大食盒过来,四个热菜四个凉菜,还有一条红烧武昌鱼,摆了满满一桌,整个病房里香气扑鼻。
叶天知道,这一切都是看孙梅的面子,无论有多么破张浪费,都很值得,就算徐主任在这里,也会这样做。
大家坐下吃饭,刘萍不断的给夏梦夹菜。
“叶天,这一次咱们都沾了叶大叔的光,在医院里吃这么丰盛的一大桌,比外面饭店里吃的都好呢!”夏梦说话热情而随意,没有半点生分,让叶大勇和刘萍越来越喜欢。
当然,他们也知道,以夏梦的身份,自己的儿子绝对配不上对方。
这是叶天经常做梦梦到的场景,他希望大家坐在一起吃饭,夏梦像自家人一样,没有半点隔阂。
梦想的情景终于出现,让他更有信心。他知道,以后所有的想象都会变成现实。
吃完饭,两个人离开病房,去了医院后面的花园,沿着小径散步。
“叶天,我感觉叶大叔恢复的很快,可能他身体底子好,营养又跟得上。原来人家说伤筋动骨一百天,现在看看,再有几天就可以回家休养了!”
叶天真诚道谢,然后告诉夏梦:“忙完了这些事情,我们回传媒学院去,我尽尽地主之谊,带你去旁边的植物园玩。除了冬天,植物园鲜花盛开,漂亮无比,跟你们金陵大学,校园风光比起来,一点都不逊色!”
他希望能有更多时间,跟夏梦一起享受二人世界。
这是他重生前后最大的梦想,以前没有机会做到,这一次,再也不可能错过了。
夏梦笑了,她的笑容在阳光下,比花朵更艳丽,凡是从她身边经过的,都忍不住回头观望。叶天深深的凝视着夏梦,感觉自己越来越喜欢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