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正全说的话就好像是在复读机,不带有丝毫的感情,一步步地把往事的疮疤给揭露了出来,其中包括了他自己的,也有别人的。
伤疤是有恢复周期的,心灵的伤疤需要大量的时间堆积去忘记。而如果重新揭开的话,肯定需要再次的恢复周期。
在没有经历特殊的年代的时候,谁不存在着自私?
与特殊的年代,战火肆掠的年代相比,死几个人算什么?
但是现在呢?基本上你只要不懒,吃饱睡好是没问题的吧?在此基础上,谁不想家人和睦,父母双全,最好还有一个温暖的家庭?每日奔波劳累,所为碎银几两,难道不是为了让自己活得更加自在么?
在这个的基础上,遇到这样的事情,谁的心里能够真正的安然?
当然,曾正全虽然说话的时候不带感情,但其实,他的理智,还是存在的。他还有一些没有讲出来的话,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他都只会藏在心里,默默地不会说出来。
第一个事就是,他为什么要自己举报自己盗窃林辉的科研成果啊,那他么的是为了保护林辉啊。
真正的盗贼是谁?
真正的大盗贼,从真正的规则上来讲,那是林辉。
虽然,即便,林辉所做的实验,和他正在进行的课题组没关系,全都是自己设计出来的,意外发现的,按照道理来讲,专利权完全要属于他自己。
但是,他在整个实验的过程中,用的钱是人家的啊!
就好比这么说吧,假如有人用你家里的钱,修了一条从大马路上到村里的路,然后等修好之后,再问你收过路费,你能气得过?
但是,林辉如果把专利权带到了华国来的话,那么,以后米国要用到这几种抗肿瘤药物,那就要交很高的专利费,进口关税等等等等,他气不气?
反正,假如是有一个来华国留学的人,在华国的实验室,花着华国的钱,做完了试验然后跑回去把专利权也带了回去,然后再向华国收钱的话,估计华国也是不干的。
这件事情,如果真正地传扬开来,那么,林辉在业内的所有都毁了。
其实,已经毁了很多,包括林辉在国外实验室所有的成果,发表的文章,全部被删除了!被编辑给撤回了!!!
因为这就是非常恶劣的盗窃事件。
而且,这个专利费是可以长期收的啊。一个国家,骨巨细胞瘤和尤因肉瘤的患者有多少?每个患者需要花费的钱又有多少,按照米国有医保公民的比例,就算是强制专利权只有二十年,那花费的费用至少在千亿,甚至几千亿米元了,这才是仅仅米国多花费的钱。
不包括其他国家的。
而如果米国可以取闹一下的话,更是有可能把这个专利权留下来,那么二十年下来的利润是多少?那是一个天文数字,足够让很多人疯狂的天文数字,当然,那个支助基金的公司会疯狂,铤而走险,甚至杀人来威胁。
当然,假如,曾正全并没有把这件事急着抖露出来,那么完全可以慢慢来经营,然后即便米国后知后觉的反应了过来,那也晚了,完全可以通过国家慢慢与对方交涉,慢慢沟通。
毕竟有了时间缓冲,这边可能把所有的手续都办到了,华国如今也不是谁都能欺负的国家,大不了给点钱嘛,最多还给你米国的专利授权,少收点费用,或者不收费用,我拿去给其他国家卖这药,不香吗?
整个米国多少人,不赚你们国家的钱,仍然有大量的钱可以赚。
可是,人都有私心的啊!
曾正全当时走到了教授级别,再往上一步,就只能是华国科研界的天花板了。那是一生的荣耀,不渴望吗?渴望啊,而且当时他还正在冲,看到了这么大一个助力,几乎是百分之百可以把自己送上去的助力,他能忍得住不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