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不可能。这不可能。”
顾柳莺怎么可能同意呢,离了婚,以后的事情谁知道啊。
她什么都能让,唯独陆榛这个男人不能让。
陆榛是顾柳莺在这个世界的全部。
顾柳莺到现在还记得刚来到这个世界时的茫然跟害怕。
她虽然穿越了,但是原主的命运与结局并不美好,甚至可以说是凄惨。
在小说里前期一直在给女主使绊子的无脑小反派,结局就是私奔被卖。
小反派的家人全是极品,要脑子没脑子,要本事没本事。
顾柳莺穿来之前家里条件还不错,她自己虽然才大学毕业不久,没什么成就跟本事,但是家里已经给她买了一套小公寓跟一辆代步车了。
从一个繁华大都市的时尚女郎穿越成一个农家村姑,还要是无脑的小反派。
从小娇蛮自傲的顾柳莺怎能不茫然,怎能不嫌弃。
当她从那张老旧的木床上醒来,被刘笑丽那双有着怪味跟黄泥的手捧着脸,差点就吐了。
后面,那些人围着她说话,唾沫星子乱飞,她恨不得找个地方藏起来,太恶心了。
顾柳莺穿越前是独生子女,娇惯着她父母也都在世。
她根本接受不了二房一家子的粗陋跟愚蠢,更不可能当他们是亲人。
刚刚穿来之时,原主刚好做了一件蠢事,惹周围的人全在笑她。
那几天顾柳莺的日子非常不好过,她被迫接受着穿土得掉渣的旧衣,吃刺嗓子的粗粮,接受着周围那些人的嘲笑,接受着这个只有旱厕,出门就能踩到鸡屎的世界。
她非常厌恶这里,一度在想自己要是死了会不会再次穿越回去。
也就是那天,她坐在河岸上思考着这件事,然后看见了陆榛。
二十岁的小伙穿着在村里不曾见到的灰色大衣,黑西裤、黑皮鞋,满身的书卷气,像一个温润的才子缓缓从晨雾中走来。
那时,顾柳莺突然就想起了小说里对于他的描述:
“出生在书香门第的陆榛有着近一米八的身高,身材颀长纤细。
或许是生活优越与不曾劳作的原故,他的肤色白晳,五官俊朗,气质干净,一双桃花眼看向人时非常温润深情。”
那天,就是这样的陆榛来到了大杨村,他看见顾柳莺坐在河边的石墩上,想了想,对她说:“你那样很危险。”
简简单单一句话,顾柳莺心跳如鼓。
她愣愣地看着他。
看着他如玉质般的黑发在晨光下泛着金色的光芒。
看着他对自己凝眉,然后离去。
顾柳莺不是小姑娘了,她穿越前就谈过两个男朋友,也喜欢过别人。
但是,没有一个男人能给她这种心跳的感觉。
她对陆榛一见钟情,她恋爱了。
在这个世界里,她找到了目标和希望。
顾柳莺开始正视她这次穿越,开始分析小说情节和现实中的这些人。
她开始改变,开始谋划。
然后她找到了乐趣。
这里是什么世界?
小说里的世界。
身边的这些人都是假人,他们都在剧情里行走,而那些人自己却不知道。
这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感觉让顾柳莺觉得自己就像是这个世界的上帝,这个世界的主角。
然后,像很多穿书小说中的主角一样。
顾柳莺利用先知的优势,提前去做了女主角要做的事,夺了女主角的金手指,象征着气运的手镯光环。
顾柳莺惊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