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野狐一脸兴奋的模样,岳重立刻就知道,这个家伙肯定不是因为见到自己才激动,而是因为见到了基地之中那超级计算机。
血牙在京城的基地虽然被毁,但是一些重要的东西都保留了下来。
就比如说那台超级计算机。
这台超级计算机可是当初岳重花了大价钱,找了各种关系才弄到手的。
性能那绝对是没得说,比野狐在万界山用的那些垃圾玩意不知道要强出多少倍。
“行了,你这个家伙别假惺惺了。怎么样?我这里的设备你还看得上眼吧?”岳重问道。
“嘿嘿,楼主大人,厉害!厉害啊!如果早点有这东西,那万界山一样的天网,我动动手指虐个千八百遍都是小意思。”野狐说道。
野狐这个家伙对网络技术那是绝对的疯魔。
“对了,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妻子凌莎。凌莎,这是野狐,我在万界山的朋友。”
“你好野狐,岳重这几天经常说起你。”凌莎微微点头示意。
野狐嘿嘿一笑,“楼主夫人你好,楼主大人在万界山对夫人也是百般思念的。”
野狐这个家伙虽然是超级天才,但是并不像那些不谙世事的天才一样不懂人情世故,相反,野狐对人情世故非常老道,甚至可以说是老辣。
如果不是这样的话,明月楼的人也不会对野狐这个纯技术人员又爱有怕了。
听到野狐的话,凌莎心中也是开心。
不管野狐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反正这话听着很舒服。
“小狐狸,你拍马屁的功夫倒是不赖。”蛤蟆凑了上来,有些鄙视的冲着野狐说道。
两个人相识不过两天,但已经是惺惺相惜。
蛤蟆是血牙中最强悍的网络技术人才,在网络技术上面绝对是超级大拿级别的人物。而野狐,虽然见识上面比不上蛤蟆,可是这家伙那惊叹动地的领悟能力,让蛤蟆也不禁甘拜下风。
不过蛤蟆倒是没有任何的嫉妒,他们这些人都是围绕在岳重身边,都是为了自己的一些理想一些坚持在努力,有什么好嫉妒的。
“关你毛事啊,你有能耐你也把夫人拍得舒舒服服啊!”野狐对蛤蟆完全不犯怵。
其实,野狐是对血牙中除了玫瑰之外的任何人都不犯怵。
也只有面对玫瑰的时候野狐才会老实一点,野狐自己也搞不清这是为什么。他总感觉玫瑰身上有一种极其强悍的气场,会让人不自觉的自卑。
当然了,另外一个原因是玫瑰的身份。
玫瑰怎么说都是鬼狼的女儿,而他野狐的命是鬼狼给的,对玫瑰终究是要尊重一些的。
“草,我是一个有骨气有节操的人,不像你,上来就拍马屁,你说对不对啊凌莎美女?野狐这家伙瞎了眼,看到你这样的大美女居然也不夸两句,太不靠谱了。凌莎美女那是天上的仙女,那是神仙下凡,是美到天翻地覆的存在啊!”蛤蟆一阵狂轰乱炸,马屁乱飞。
血牙基地里面,一双双眼睛朝着蛤蟆看来。
这些眼睛之中,全都带着鄙视,带着不屑。
蛤蟆这个不要脸的玩意,前一句还说自己有骨气不拍马屁,下一句就已经马屁连着天了。
“岳重,回来了。”正当几个人胡扯的时候,玫瑰从实验室里出来,朝着岳重招招手。
“嘿,玫瑰。”岳重也是挥挥手,算是打了一个招呼。
“玫瑰姐姐好呀。”凌莎笑着喊道。
玫瑰笑了一声,走了几步抓住凌莎的手道:“凌莎妹妹真是愈发美丽了,看来岳重这个牲口这半个月没有亏待你,天天滋润你呀!不错不错!”
玫瑰这话是个人就知道什么意思。
凌莎顿时脸蛋羞红,岳重也是无奈的翻白眼,玫瑰这疯婆子又在说疯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