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晾造肉干需要一些时间,但此事跟赎死营对下一个鲜卑部落发起进攻并不冲突。
屠宰这种粗活青壮已经完成了,剩下的交给老弱妇孺去做即可,赎死营专心打仗就可以了。
乞活营的士兵做什么?待着,养精蓄锐,留着力气回头干魁头他们!
第三个被冉闵选中的幸运儿是达奚部,达奚部是这附近最大的部落,总人口比阿伏于部和阿鹿桓部加起来还要多。
此时冉闵的心情用一句话便能概括:“来,让我们有请下一位受害者!”
据锦衣卫探得的情报,达奚部共有九千青壮,老弱妇孺两万,加在一起眼看着便要突破三万之数。
除去魁头等大部,达奚部在其余鲜卑势力中可谓是霸主般的存在,方圆几百里内完全没人敢招惹。
但冉闵对此不以为意,赎死营共有六千可战之兵,六千对九千,这仗随便打。
毫不夸张的说,这六千赎死营打双倍乃至三倍的鲜卑人完全没问题。
因为无论赎死营之人愿不愿意,战鼓一响他们便个个都得拼命,而玩命跟自保的区别显而易见。
……
部署完毕后,六千赎死营之兵挥舞弯刀,骑着战马直奔达奚部而去。
“我从他们脸上看到了‘视死如归’这几个字。”田豫感慨道。
“视死如归?这功夫死了倒是省事,可你问问他们谁敢死?呵!”冉闵嗤笑道。
“除非是爹不疼娘不爱的,否则只要是拖家带口的,哪个都死不起!”顿了顿,冉闵接着说道。
“将军对人心的把控实在是精妙,徐某受教了!”徐庶若有所思道。
“元直言重了,冉某愧不敢当。”冉闵谦虚道。
……
距达奚部十里开外,赎死营之兵突然开始了提速。
六千鲜卑青壮紧握弯刀,神情坚定的发起了冲锋。
隆隆的马蹄声传来,达奚部的哨探连忙将此事禀报给了族长达奚。
听闻敌袭的消息,达奚不假思索道:“不可能!”
达奚如此笃定是有原因的,他安家的地方较为偏僻,几个大部对这种贫瘠的草场毫无兴趣,因此压根就不会光顾此地。
其实达奚本能拿到更为肥沃的草场,但他天生胆小,为明哲保身直接选了这么个破地。
而除去几个大部外,周围的鲜卑部族根本没实力与达奚部为敌,所以达奚才一口咬定“不可能”。
但很快达奚脸上的从容便消失不见了,因为他脚下的土地已经开始了震颤,这踏马明显是有人来了,而且人数还不少!
“赶紧叫儿郎们出去迎敌!”达奚急道。
由此便能看出,虽然达奚心急如焚,但还没有乱了分寸。
何以见得?谁没事在自己家跟人打仗啊?
如果条件允许的话,打仗这玩意最好是尽可能的主动出击,这样才能将损失降到最小。
若是主动出击,无论胜败被毁的是都是敌人的农田城池,死伤的都是敌人的军民百姓。
对于进攻方来说,打这仗需要付出的代价不过是参战士兵的性命和一些粮草辎重,而防守方一旦被破城那便亏到姥姥家了!
“御敌于国门之外”便是这个道理,要不然这仗咋打都是守方血亏。
在达奚的调度下,很快族中青壮便已集结完毕,拍马舞刀的来到营地外列阵。
随着大地震颤的愈发强烈,赎死营六千战兵的身影由远及近的映入达奚眼中。
“这是哪部的人?怎么都是生面孔?”达奚诧异道。
达奚不知道的是,阿伏于部和阿鹿桓部里他认识的人基本都死绝了,所以来人他肯定不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