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了,叫做李兰心。
而这个孩子以后一定会有出息。
她才不是那些废物。
李明雅嘴角扬起一抹笑容。
只是偶尔的时候,她会用阴恻恻的眼神,盯着李霈安,不明白对方为什么没有像上辈子一样领养一个孩子。
养一个孩子不好吗?
养一个未来会注定风光的孩子,不好吗?
非要什么都不养,就不怕老了以后没人送终?
李明雅以前也不是没有想过要自己生一个孩子但是她终究放不了上辈子的恨。
她好不容易已经重生了,为什么还要经历上辈子经历的一切?
她不就是为了想证明自己的教育,没有错误吗?只不过选的那个孩子,不符合自己的教育理念而已。
上辈子,她和李霈安分别养了一个孩子,结果李霈安养的那个孩子,脸上虽然有疤,但是在未来,却会成为一个公司的上市总裁,格外的厉害。
弹钢琴,画画,游泳样样都会,还得到了不少的奖状。
就连写作获得的奖,如今也好好的放在家里面。
在之后的采访当中,她看到电视上的那个脸上有疤的孩子越来越自信,甚至连脸上的疤痕都通过医疗技术去除。
她又看了一眼自己养的这个孩子,妥妥的一个恋爱脑。
遇到了喜欢的人,就毫不犹豫的贴了上去,一点都不矜持。
这种人,真是枉费了自己的教育。
李明雅是憋屈死的,所以,从她回来之后,她就决定,一定要养一个优秀的孩子,坚决不能重蹈覆辙。
既然上辈子选择那个孩子不合适,那就换一个。
有了一个聪明的孩子,她一定可以把这个孩子培养的更好,拥有的成就会更高。
至于另一个孩子,李明雅对她没有丝毫的感情。
她上辈子对那个孩子,投入了不少感情,结果这个孩子,竟然做出了如此让人失望的事情,她不想要这个孩子了。
现在的李兰心,才是她最喜欢的孩子。
就是可惜李霈安没有去领养上辈子她养的那个孩子,这辈子那个孩子就只能进入福利院,也不知想到以后,她会不会又和那个混混男友跑掉?
李明雅摇摇头,把这些思绪都摇出脑海。
她这辈子一定不会重蹈覆辙的。
只是看了一眼自己的钱包,又看了一眼李兰心,她决定以后好好的培养李兰心,至于脸上的疤痕,完全可以等到有一定成就之后,当做一个奖励,把疤痕给去掉。
现在就当是磨练自己。
快穿之子母河三月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