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裕微微一笑,却听到孟昶的声音在边上响起“寄奴啊,最后秦军那个将军带着部曲反突击的时候,你一弩就毙了那将官,这也是你早就计划好的吗?”
刘裕笑道“还是彦达(孟昶的字,在这些糙汉子里,饱读诗书的孟昶算是个异类,又不似刘穆之因为太胖而上不了战场,所以其他人的外号都是兔儿爷,三蛋子,狗剩之类,唯独对他,是表字相称)你观察得细啊。不错,在推进之前,我就观察到敌军主将的站位了,那人一开始是在阵后,后来我军前进时,前军动摇,他就继续往前,但还是在百步左右的距离,以此人的武艺,百步左右,一发矢难以致命,需要到五十步左右方可。”
刘毅笑道“所以寄奴你一定要推进到离敌三十步的距离,一举把敌军射崩,然后敌将必然按捺不住,要亲自向前弹压溃兵,顺便带着自己的部曲亲卫发起反突击,这时候,兵荒马乱,就可以一箭毙敌了?”
刘裕点了点头“不错,这是射杀敌军大将最好的机会,平时大将都在阵后,又有重重保护,杀之甚难,但这时候却是孤身前突,这就给了我们好机会了。此人并非庸将,在如此困难的时候还能组织部曲反击,但另一方面,只要把他击毙,那敌军的士气再无复振可能,剩余的前军士兵,必将四处奔溃,冲撞后面的军士。”
何无忌灵机一动“咦,寄奴,按我军的阵法,前军与中前军,中军,左军,右军之间都要隔开一定距离的,起码是百步之多,就是防这种一军奔溃,冲散后军的情况,难道这千余秦军溃兵,就能冲掉他们后面的几万大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