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74章 出手必杀(1 / 2)

小姑娘艾丝特的摊位上一大早就来了一个客人,秃顶,黑胡须,看人的眼神直勾勾的,时不时眼睛发光的盯着某人的臀部、手、脸或者眼睛看,直到被盯的人发觉,避开,远离,他才恋恋不舍的收回目光。

这个人很高大。

他没戴头盔,没穿护颈,简单的穿了点护甲,护住他的胳膊和小腿。胸膛和后背也没有铠甲,是皮革防护。

这个神经质的家伙仅有的一点护甲非常精良,看得出是很有经验的铁匠用最好的钢铁打造的。

他腰间有剑带,剑带上挂着长剑,短刀,匕首,钢刺。

褐汤摊位是没有座位的,客人要么站着喝,要么蹲在街头喝。

但这位最早来的客人要坐着喝。

艾丝特和爷爷布兹看出这个人不好惹,于是就让出了自己的凳子。

艾丝特和爷爷布兹都有个凳子,服务客人的空隙时间里也能坐着休息一下。

这名看起来眼神不太正常的家伙并不肯坐在街头,而是不拿自己当外人,他坐在了摊位的里面去喝。

艾丝特很怕这个男子。

因为他不管是喝汤还是干其他的,眼睛总是瞟在艾丝特的身上。当艾丝特去注意他的时候,那家伙的目光对上她的目光,总是嘻嘻的一笑。

那种奇怪的眼神说不上不怀好意,但也说不上正常。

小姑娘和爷爷只好盼着这个怪异的家伙喝完汤早点离开。

但这个家伙食量惊人,一连喝了五碗,丝毫没有要离开的意思。

客人们陆陆续续的来,断断续续的离开,褐汤的买卖速度很快,一大锅褐汤,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很快的少了下去。

而隔壁的十多个摊位,稀稀拉拉的几个客人,很多摊位都还没有第一个客人。

这个时候就来了一名说着蹩脚通用语的雇佣兵,他名叫羿戈。勇士团的一名雇佣兵。老百姓更愿意叫勇士团为血戏班。

血戏班雇佣兵团的人,抓住人喜欢干两件事情,第一是砍手,第二是砍脚。

他们以血为戏,以残肢为乐;再加上因为来自狭海对岸的各地,带着各个地方民族特有的独特服饰风格,就好像舞台上唱戏人的各种各样的戏服,血戏班之恶名也由此而来。

如果格雷果·克里冈在这里,就会知道血戏班就是在他穿越前看过的原著里——砍掉詹姆·兰尼斯特一只手的那批人。

羿戈大摇大摆的来到摊位前,把一枚银鹿丢进了滚烫的褐汤锅里“小姑娘,这锅褐汤我全要了。”

咻!

银鹿丢进褐汤锅里溅起了汤汁,飞溅到了坐在摊位后面‘研究’艾丝特腰身的波利佛的脸上。波利佛愕然,这才注意到和他们的外貌有区别的多斯拉克人羿戈。

羿戈的银鹿一丢进锅里,摊位前站着喝褐汤的几个客人立即放下碗,很快的溜掉。

生活在跳蚤窝的穷人们对麻烦有特别的直觉和敏感。

周围十多个摊位的老板都眼露微笑,这个羿戈,就是他们共同出钱请来把这爷孙俩给赶走的雇佣兵。

血戏班的雇佣兵以残忍血腥闻名,不过他们的信誉还很不错,只要收了钱,一般来说,对雇主的任务会很严格的去完成。

血戏班里的多斯拉克弯刀雇佣兵可并不只有羿戈一个人,好几个被放逐的罪犯,其中以胖子佐罗为首。

这名羿戈在血戏班里的地位是排在最后面的,但十多个褐汤老板一起出钱请他来处理街头的褐汤爷孙俩,却已经是最高的大手笔了。

一直奉魔山之命在这里等着爷孙俩卖完褐汤好收工的波利佛一听大喜,立即站起来,伸手擦去脸上的褐汤汁,笑道“好好好,这名兄弟,这里的褐汤全都给你,连锅都给你。”

一枚银鹿,换算下来,能买一百四十碗褐汤。而大锅里,不过